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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现代能源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2012/12/6 0:00:00 发布人:虞昀英 来源:电缆网

由华北电力大学现代电力研究院主办,首聚能源博览网、能源基金会和北京开达电力经济研究所等单位协办的“第二届现代能源发展”论坛于12月1日在北京举行,此次论坛主题为“新时期电力改革”。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监会、中国能源研究会、睿博能源智库、电力企业和华北电力大学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并就新时期电力改革的路径和方案选择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党的“十八大”标志着中国进入又一个新时期。今年是电力体制改革十周年,十年来电力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2002年到2011年发电装机容量从 3.56亿增加到10.6亿,增长了3倍;电网建设方面220kV以上输电线路从20.7万公里增加到47.5万公里,增加了2.3倍;发电煤耗从383 克/千瓦•时下降到329克/千瓦•时,降低了14.1%;发电厂用电率降低了12.4%;线损降低了13.3%;CO2排放降低了14.1%;用电服务质量大幅度提高,居民用电停电时间从11.72小时/年下降到7.01小时/年。但是近几年,煤电矛盾不断加剧,发电企业频现亏损,工商企业用电负担沉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受到制约,电力工业仍然面临许多问题。未来十年,如何深化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与会专家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讨论,主要讨论问题和观点归纳如下。

一、发言的专家们对以下问题有以下四点共识:

(一)电力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

电力体制基本实现了“三分开”(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电力市场化改革有了新进展、新突破:“厂网分开”使发电侧进入竞争性行业,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全方位竞争的格局,竞争理念渗透到“前期项目——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并购重组”各个领域。竞争之激烈、发展之活跃,是“空前”的。

电力工业实现了跨跃式发展,安全供电能力显著增强,解决了困扰我国多年的持续性、大面积“电荒”问题:我国先后成为世界第一的水电、风电、发电量大国,基本实现了全社会电力供需的总体平衡,解决了困扰我国多年的发电装机“硬缺口”问题 。

电力结构布局得到优化,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高,节能减排取得较大成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取得快速发展,同时,大力发展超(超)临界机组、大型联合循环机组,采用高效、洁净煤发电技术,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热电煤气多联供;互联电网大发展,促进了跨省区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提高了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降低输、变、配电损耗。

(二)电力改革未实现规划目标,又面临很多新问题,电力市场化改革是正确方向

近几年,煤电矛盾不断加剧,发电企业频现亏损,工商企业用电负担沉重,电力生产减排成本上升,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受到制约,电价和电量分配仍然采用计划管理方式,市场调节供需和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的作用得不到发挥,等等,诸多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亟待通过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化解。

(三)单一的集中竞价市场模式不适宜

从理论和国外电力市场实践来看,多买多卖、多市场交易平台的格局是电力市场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基本条件,单一的集中竞价市场模式已被验证易出现市场力行为而失效。

(四)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的双边交易,逐步开放用户选择权

试点改革,逐步开放用户选择权,实现从“计划电”向“双轨电”的转型,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总体进程。

二、发言的专家们对未来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路径和方案选择分歧较大,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输配分开

将输电和配电分离,输电网络和系统调度独立于电力市场交易,只负责输电服务和网络管理。

(二)配售分开

将配电业务从电网公司中分离出来,使配电公司和终端大用户成为电力批发市场的买方,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

(三)将电力调度机构从电网分离出来

将电力调度机构从电网公司中分离出来,以便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四)将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出来

将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并实施政策调整:改变电网监管和业绩考核模式;政府对电网服务、成本、价格严格监管,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分批开放大用户与发电企业进行双边交易,电价由双方协商或政府组织统一竞价形成,中小用户暂维持现行由电网统购统销的办法。

(五)以规范长期合同、建立短期平衡市场为深化改革切入点

电力市场是涵括多种电力交易活动的综合体系,电力市场建设应首先重在市场体系的建设上,以规范的大用户直接购电合同、政府长期购电合同和短期平衡市场建设为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同时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信用体系(如大宗购电的保证金制度)等,以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电力市场化改革目前面临的最突出最紧要的矛盾是,电力市场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即发电企业(生产者)和电力用户(消费者)被制度性“隔离”,不能直接 “见面”进行市场交易,市场机制基本失灵,电价水平及上下游产品比价关系被人为扭曲。因此,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是要实现大宗电力交易的买卖双方直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总体看,以上前三种办法均是对现行电网运营模式“休克疗法”式的变革,对既有利益格局冲击较大,改革风险和成本较高,不利于平稳过渡,也将使改革决策难以形成共识,从而延缓改革进程。后两种属于渐进式改革方式,改革成本和风险相对小,更易于实现。

三、发言的专家们还对未来的电力改革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电力改革应有顶层设计

当前电力发展困难重重,人心思改而又方向迷茫,继续推进电力改革,行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纷纷要求,加强整体谋划,进行顶层设计。

复杂环境下的电力改革顶层设计是立体的:顶层共识;目标形态;改革路径;实现方法;理念一致、目标清晰、路径简洁、方法实用。

(二)电力改革应兼顾解决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战略性应对可预见的挑战

从长期、战略上看,我国电力工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保障各地区电力供应安全问题;如何有效形成发电投资引导信号。大宗电力交易如何开展?没有双边交易、没有金融合同、单一购买竞价模式不适合市场可持续发展,单纯大用户直购电也不是科学的方式。大宗电力交易开展中要综合考虑“西电东送”计划、大用户直供电、短期电力平衡及系统辅助服务。大用户直接购电交易需要考虑实时平衡、输电阻塞等问题;大规模风电并网也要借助市场机制来解决。

(三)规范长期跨省区送电计划合同、开展短期跨省区电力市场交易

我国跨省跨区交易已具备多买多卖的市场结构,应在规范长期跨省区送电计划合同的基础上,建立短期跨省区电力交易市场,以保障受端地区的电力供应安全和送端地区发电企业的利益。

(四)配电网是自然垄断的,不应该参与竞争。

配电网是自然垄断的,不应该参与竞争;而且,分布式能源接入配电网后面临的挑战是未知的,分布式电源接入、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以及微网等问题需要考虑。配电网和大用户直购电、双边交易等没有矛盾,输电和配的成本独立核算后,不一定要拆分输电和配电。

(五)政府管理方式的配套改革

当前电力体制的主要矛盾和症结不是电网自然垄断本身,而是政府相关制度设计带来的行政垄断权和“被动应对”式的电价形成机制。因此,在构建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对政府自身管理电力的理念、内容和模式进行变革。当前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尽早颁布能源法和修改颁布新的电力法。

二是将本应由政府行使的电网规划、标准、并网准入等行政权上收,避免出现政策缺位和管理“真空”,使电网回归到企业的本来角色,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去履行职责。

三是规定并监督电网对所有用户和发电企业(含分布式能源、自备电厂)公平、无歧视开放,制定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电能质量及并网标准,为其上网消纳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好的政策环境。

四是创造条件逐步放开能由市场竞争形成的电价,如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户的销售电价,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在过渡时期,对政府制定的电价,也应建立科学合理、调节灵活的价格机制。

五是统一制定并预先公布电力建设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能效等准入标准,逐步有序放开新建发电项目的市场准入,简化电力项目审批程序,使项目业主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避免“跑马圈地”等恶性竞争。

六是区分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公共服务职责,实行不同的考核办法。建立政府主导的电力普遍服务新机制,对居民、农业生产及边疆偏远地区用电优惠等政策性、公益性支出主要由财政“买单”,逐步减少交叉补贴,变暗补为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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